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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完辞职就“失联”的员工,还应不应该发工资?
2018-07-04 10:11:41 】 浏览:2238
 

朋友找我吐苦水,一名员工向她提完离职就没来上班了,发信息不回,打电话不接,好不容易联系上了,告知对方要先回公司完成工作交接,对方也不理睬。

“任性啊!我也遇到过好多实习生,一言不合就离职的。”

“可他是正式员工,对于这种不配合交接的情况,我就视为主动放弃工资了。结果过了一个月,他又威胁说不补发工资就要去仲裁。”

“好吧,为了几千块钱也是蛮拼的。有没有可能是工作受了委屈,想找个理由出出气而已?”

“可能吧!但我就悲催了,弄不好还得陪他仲裁。”

很多HR认为如今的员工越来越任性,而但其实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人们获得的教育水平的提高,雇佣者与被雇佣者关系正在变得微妙。

一、工资还是要发的

《劳动法》规定摆在那,只要双方存在事实用工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要为劳动者支付工资。而且,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这情况,劳动者只要去仲裁,那绝对是一告一个准。

如果你拒绝发工资,那么被仲裁后仍然要补发这笔钱,加上仲裁费,以及你整理各种资料证据,再屁颠屁颠跑仲裁庭的时间成本。不论是对你个人还是对于企业都是不划算的,倒不如一次性把工资给他开了。

二、工资要发,但要合理的发

正如前文所说,既然已经不可避免要发这工资了,那么我们也不能说发多少钱就发多少钱。员工提了离职,但也没等企业同意就直接走人,这是旷工行为。你是可以搜集打卡记录等信息,按规定对员工进行一定程度罚款的。

不过,HR还需要谨慎关注雇主品牌的建设。寻英网做过一次调研,带着负面情绪离开公司的员工,再次向亲戚朋友推荐这家公司产品的概率会低于其它员工68.7%,而劝说周围的人不买这家公司产品的概率会高出57.6%。因此,我们认为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和自己的前员工站在对立面上。

所以,对于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还是与员工达成和解。

三、晓之以情

让员工知道,他的做法不人道,但公司很重情义。

比如可以这样说:“公司对于你离职并没有阻拦的意思,但是你却连工作也不交接就走了。这让我们很难办啊!你不来上班,就相当于旷工,所以我们才「暂缓」你的工资发放。之前XXX离职的时候,我们也是这么办的,考虑到你的情况,我再帮你争取一下吧!”

四、动之以理

让员工知道,仲裁对大家都没好处。

比如:“仲裁会相当耽误你的时间。何况,即便是你赢了仲裁,我们要是不服从仲裁,那还得打官司,一来二去就得一年多,不划算嘛!”

谈到这儿,你会发现任何人都是受利益驱动的。只要是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结果,支付一点工资,那么问题多半能解决。如果此时员工接受了你的建议,那么基本就能完成和解。

HR要在老板与员工之间维持利益的平衡,确保公平,也要感知人情冷暖。这考验着你的能力、情商以及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