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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2014-02-17 10:56:55 】 浏览:1126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实行“校长教师轮岗制”,并“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此,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请他回答基础教育领域一系列社会热点问题。

    更加关注农民工子女教育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在破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难题上,教育部将如何推动改革?

    刘利民:今后的改革,就是要以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坚持普惠性,兜住底,保障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体现倾斜性,保基本,使每一所学校都要达到基本的办学条件;促进均衡性,缩小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

    记者:伴随着城镇化出现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一方面是随迁子女,另一方面是留守儿童。教育部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刘利民:对于随迁子女,要按照《决定》户籍改革的相关部署,区分县镇、中小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等不同情况,对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分别提出工作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制订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政策措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做好实施工作。各地要根据城市规模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就学。

    对于留守儿童,要贯彻教育部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的意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交通需求,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的全程管理,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留守儿童的法制安全教育。

    考试招生总体方案制定完成

    记者:《决定》专门提出了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目前,教育部在考试招生总体方案的设计方面进展到什么地步了?

    刘利民:近期,教育部已经制定完成了考试招生的总体方案,即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修改完善,印发实施。

    记者:能透露一下考试招生总体方案的一些情况吗?

    刘利民:在总体方案的框架下,要陆续出台包括小升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改革办法等多个配套实施意见。

    考试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基本模式;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记者:现在提出“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这方面有哪些考虑?

    刘利民:要健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这一点很关键。要增强考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考试内容主要考查学生高中学业完成情况,促进学生学好每门课程,分别采用合格和等级方式来呈现考试成绩,不再百分制,避免“分分计较”。

    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志向和优势,自觉选择部分等级性考试科目来参加考试,这样,学生就有余地了。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并减轻考试竞争压力。每一门课程学完即考,这叫“一门一清”,避免毕业时,一次考三年学习的内容。一次考三年学习内容,会使得学生压力很大,要把所有内容都复习到,我们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一门课程可以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同时计最好的成绩。

    记者:高考改革的思路是什么?

    刘利民:要改革统一高考,要建立普通本科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机制。改革的重要基础,就是统筹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自的功能定位。在建立健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减少高考科目,探索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增强考试内容的综合性,侧重考察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外语科目,一年多次的社会化考试,学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使外语考试、成绩、表达和使用更加趋于科学合理。

    引导家长支持减负

    记者:《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在留作业的问题上有一些争议。“十条规定”何时出台?

    刘利民:《规定》将拟择期印发。

    记者:这么多年都没减下来的负担,能靠“十条规定”减下来吗?

    刘利民:“十条规定”只是改革的一个环节。减负工作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特别是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十分关键。要引导广大家长转变教育观念,理性择校。

    记者:怎么督促“减负十条”落实?

    刘利民:要组织“减负万里行·第二季”活动,贯彻落实“减负十条”规定。要组织督察巡视,把督察巡视结果向社会通报,并向省级人民政府正式反馈。同时,把学校减负工作的情况,纳入我们督学责任区的日常督导范围,每个学期都要发布督导报告。

    我们也会加大惩处力度。教育部,各省、市要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和曝光平台,接受群众举报,对“减负十条”规定落实不力、存在违规行为的地区、学校和个人进行查处和曝光。不用一点这种措施,很难把减负落实到位。

    同时还会开展课业负担的监测。2014年,对各省所有地市学生课业负担进行量化排名,并把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还会把各地的减负工作开展情况,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认定等挂钩。

    教师由“学校人”变“系统人”

    记者:《决定》提出实行校长教师轮岗制。这在未来对校长和教师的管理提出哪些新要求?

    刘利民:《决定》提出实行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就是要求我们要改革教师管理制度,建立教师队伍管理的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激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让优秀教师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记者:“终身从教”是不是说一旦成了教师,就可以一直在这个队伍待下去?

    刘利民:开车需要驾驶证,教师也得有教师资格证。我们提出“国标、省考、县管、校用”,就是国家制定标准,各省市组织考试,教师队伍由县里来管,而由学校来用。我们要改革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完善教师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保障教师队伍质量。

    光考还不行,还要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五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记者:注册考查要考虑哪些要素?

    刘利民:三个要素。第一个要素,师德有没有问题。最近,各地师德的问题频发,这是一个考核,一票否决;第二个考查教学工作量完成怎么样;第三个就是在岗的进修、学习。教师5年内要有360学时的培训,没有这个也不能注册。这样就保障教师队伍不断地提高,不断地学习。

    记者:其实很多教师下不去,尤其是农村学校的师资力量不足。这方面会出台怎样的举措?

    刘利民: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启动统一城(镇)乡的教师编制标准,并对村小和教学点予以倾斜,这个政策正在扩大试点。

    同时,还要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今年国家实际上已对连片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实行了工资倾斜政策,设立了专项资金给予生活补助。

    记者:在提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后,有怎样的落实举措?

    刘利民:我们要促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教师交流意见和配套工作措施,力争3至5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县管校用”义务教育教师的管理制度,把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这样就为校长和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提供了一个制度保障。(本报记者 宗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