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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有新规
2014-05-06 09:06:33 】 浏览:937
 
(记者李涛)昨日,省人社厅介绍,按照新出台的选派管理办法(试行),今后将把“千人百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的工作业绩纳入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纳入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在评先选优、职称评聘、项目申报等方面优先推荐。针对基层高层次人才匮乏的实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开展了“千人百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活动,每年选派教育、卫生、农业、林业、工程技术等领域的1000名左右的高层次人才,走进119个县(市、区)的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新出台的“办法”明确,今后“千人百县”高层次人才主要从高等院校、医院、科研院所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中选派,重点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海外高层次人才、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等。每人每年下基层服务不少于3次,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10天。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期间,其原单位职级、工资福利和岗位保留不变。服务基层期间的考核表将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晋职晋级、人员调整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