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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市人社局劳动力交流中心
2014-05-02 14:23:36 】 浏览:2036
 
机构简介

运城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需要,经市直批准,省劳动厅评估,市直劳动局主办的内联全区,外接省内外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全方位、一条龙服务的全民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59人。主要业务和受劳动行政部门委托的职能包括:职业介绍、劳务管理、招工备案、市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四大部分。中心配有微机、传真机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已具备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全面服务的功能和现代化科学管理手段,被省劳动厅授予“三优”文明窗口达标及先进单位。 随着行业体制改革步代的日益逼近,我们将面临着发展与生存的双重考验,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依托科学的管理,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全员素质将是十分必要的。综合管理制度的出台,标志着运城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在迎接挑战,增强自身发展力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站在历史的交汇点,我中心全体人员将以崭新的观念、积极的姿态,立足本职、着眼全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在一流的办公条件下,争一流的服务,创一流的业绩。

机构服务

职业介绍岗位职责 一、积极做好人才信息收集,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以及失业人员登记工作,并发布职介信息; 二、为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业务洽谈服务,精心组织举办好每月一次劳动力交流洽谈会; 四、组织劳动力输出、输入,并做好跟踪服务; 五、加强招工广告管理,做好广告登记、审批和发布; 六、做好职工档案寄存工作,做到严格登记,管理有序,无丢失事故。 七、受劳动行政部门委托,做好招工、备案、文件审核和手续办理; 八、积极开拓业务工作面,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劳务管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流动就业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政策,做好用工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及时掌握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用工情况,依法规范用工行为; 三、加强对流动就业人员服务和管理,严格实施就业凭证制度,保证“证卡合一”的全面落实; 四、做好劳务信息咨询和农民工岗前培训工作; 五、受劳动行政部门委托,做好职工调动、退休职工子女照顾招收和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做到严格按审查、审批程序办事,不推拖、无失误; 六、积极开拓业务工作面,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再就业岗位职责 一、承办《下岗证》; 二、组织举办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 三、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有关文件、政策和规定,确保“四全”; 四、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做到:严格审查、无失误、无遗漏; 五、积极为下岗职工开辟再就业渠道,搞好咨询服务; 六、上报各种表格,做到:及时、准确; 七、努力开拓业务工作面,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机构工作地点

山西省运城市中银大道19号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359-2223641
  • 联系人:李彦学
  • 传真:0359-222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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