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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14-05-02 14:55:48 】 浏览:2317
 
机构简介

扬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是政府部门对外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的机构,中心内设职业介绍科、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管理科、就业促进科、培训管理科、网络信息科、财务科和综合科,中心拥有用工登记、求职登记、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人才服务、职业能力测试、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就业和失业管理等十大服务窗口,设计了自助求职登记招聘、叫排号及满意度测评、招聘信息发布、远程面试与培训、公共场所综合信息发布、县市区分市场实时联动、数据分析决策、就业e通、数字电视就业频道、就业e图等十大数字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特别是就业e图系统,作为创新做法在江苏省广泛推广。 扬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定期举办招聘会,组织技能培训,提供创业帮扶,为促进社会充分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得了人社部汶川地震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突出表现单位、全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省“青年文明号”、省“巾帼文明岗”、省优质服务窗口、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等荣誉和称号。

机构服务

1、综合管理并组织实施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等工作;负责企业用工服务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管理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在我市就业,核准办理《外国人就业登记证》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2、负责全市就业经费、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编制和汇总,拟定就业经费、失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市直失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发放,负责破产企业职工生活费的认定发放,负责市直再就业资金的审核和发放。主办并审核企业提出的享受扶持就业资金的申请。 3、负责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审核;负责市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服务型、商贸型企业的认定和管理;负责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的组织实施;负责非正规就业组织和劳务派遣企业的审核认定;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核发和管理。 4、指导全市就业培训机构开展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负责就业再就业培训定点单位认定和管理;实施职业指导。 5、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开发培训和转移就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负责全市农村劳务输出管理,负责认定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建立劳务基地。 6、综合管理劳动力市场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以及就业服务、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化工程;拟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和内部自律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管理人员的考核;负责全市街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和管理。

机构工作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1008号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514-87338633
  • 联系人:陆军